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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推广案例(新闻资讯)-阿里京东"双十一"商标之争,麦汇网分析:“双十一”商标该归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21 1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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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11”你还在忙着“剁手”吗?正在“买买买”的你或许不知道,“双十一”这三个汉字,不仅是“购物节”的标识,还是价值连城的注册商标。就在今年“双11”的前一天,11月10日,两起涉“双十一”商标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据麦汇网了解,阿里公司早在2014年发出公告禁止其他电商使用“双十一”商标。而京东为规避“双十一”三字,重新设计了相关商标。阿里为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反对意见,要求京东方双十一宣传不应当存在。


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宣布结果表示阿里对11月11日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使用,对这部分服务上商标的注册应维持;但在商标运用多项服务的使用上存在相反意见,故撤销其余部分服务的商标注册。京东、阿里对该结果不同意,京东是不认同维持注册部分,阿里公司不认同被撤销注册部分,为此两公司分别向法庭再次提出诉讼,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做决定。


11月10日,在开庭审理案件期间,京东、阿里参与诉讼,两案的被告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阿里和京东双方对“双十一”的使用状态存在明显分歧。其中,阿里主张,其是“双十一”购物节的创立者,麦汇网了解,自2009年阿里公司首次将“双十一”运用于线上促销活动中,于2011年申请商标注册并获批。每年的促销活动期间,在广告宣传、商家促销协议、店铺装饰等环节,阿里公司都会将“双十一”字样应用于参与促销活动的产品中。




为此,麦汇网分析认为,在商用管理辅助等服务上的使用,指的是针对公司提供的商用信息服务,而阿里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是向消费者进行推广,并且没有从中获得对价,这与商标类目的要求不符。另一案中,京东的看法与阿里针锋相对。京东表示,“双十一”是对每年11月11日购物节的传统,不止是传统购物,在活动宣传期间,活动标语的实用都应当属于正常用语,而不是某个私人企业用来盈利的目的。


麦汇网由京东的观点分析得知,11月11日最初是以“光棍节”的这一节日出现。早在上世纪90年代的大学校园里已有此类说法。而阿里将11月11日和线上促销活动联系起来,则是2009年的事情。


同时,麦汇网通过专业人士分析资料库导出详情显示,淘宝宣传语起初便是:“就算没有男(女)朋友陪伴,至少我们还可以疯狂购物”。自此之后,双十一便代表促销。


换句话说,随着11月11日被越来越多人看作是个节日,“双十一”作为商标的存在性的淡化。也就造成今天不少人认为“双十一”是节日而不是一个产权的现象。为此,麦汇网提示各大企业,商标产权对每个公司以及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商标的显著性从有到弱,再到无,甚至最终成为通用名称则是不断改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