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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源发布案例(财经商业)-厦门国际信托创新发展谱华章稳健经营成大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6 17: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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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信托业伴改革开放而来,与市场经济共生。35年前的今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前身——“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应运而生。

  作为首批设立的信托公司之一,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顺应监管导向,以创新为源,以稳健为本,精耕细作,跨越发展,历经金融改革,见证行业起伏,步入健硕而立之年。

今年厦门国际信托营业地址搬迁至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厦门国际信托供图)

企业名片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股东为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2014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批准,公司营业地址由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莲滨里8号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

30周年大事记

1985年,厦门市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公司前身——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1986年,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更名为“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87年,与日、美、英、新西兰、瑞士等国家的35家银行开展了业务往来。1991年,成立证券交易营业部。

1994年,独家承销厦门首家上市公司股票,率先开办沪市异地交易业务。1998年,作为主要发起人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

2002年,发行第一个信托项目(环岛路三期项目信托计划),规模5亿元人民币。

2004年,市政府将市财政持有的信托49%股权改划转给厦门港务控股。股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厦门建发集团持股51%,厦门港务控股出资持股49%。

2005年,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7,968万元增加至87,968万元。

2007年,按照新的信托法规,申请换取新金融许可证,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注册资本由87968万元增加至10亿元。成立北京业务部和上海业务部,正式迈出了异地展业步伐。

2012年,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2013年,注册资本金从10亿元人民币(含美元1500万)变更为16亿元人民币(含美元1500万)。

2014年,注册资本金从16亿元人民币(含美元1500万)变更为23亿元人民币(含美元1500万)。获批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产证券化)资格。与台湾永丰金控共同投资的海西地区第一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2015年,公司营业地址搬迁至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金融中心大厦39-42层。支持特区建设曾为厦门唯一对外筹资窗口

厦门国际信托支持海沧港区码头、海投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改革开放初期,信托业的恢复与建立,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根据国务院、人民银行《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部委和各地纷纷开办信托公司。在此背景下,1985年1月5日,厦门国际信托前身“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应运而生,成为厦门经济特区唯一的对外筹资窗口,肩负“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改革使命。

  伴随着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厦门国际信托开始与日、美、英等国家的35家银行和境内国有银行开展合作,通过发行债券、担保、境外筹资等方式支持经济特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企业发展,如发行厦门高集海峡大桥、厦华电子、华夏集团债券,筹资支持海沧生活区、台商投资区、新阳大桥与象屿保税区专用码头建设等建设。

  同时,该公司创新实业投资,探索多元发展。上世纪90年代,该公司成为我市首家拥有沪深两所会员资格的金融机构,首创全省股市交易“四合一”软件系统,独家承销厦门首家上市公司股票。此外,该公司先后组建与投资厦信国际发展公司、厦门象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信开发公司等企业,逐渐发展成涉及金融、证券、贸易、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的集团化企业。回归信托本业以融资业务为支撑布局全国发展之初,信托公司更多是被作为“体制改革、对外融资及银行、财政外融资渠道”的特殊政策工具存在。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扩大,信托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业成必然趋势。

  2002年,厦门国际信托完成重组,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同年,即发行规模为5亿元信托计划支持环岛路建设,此后,公司陆续支持了翔安隧道、环滨海大道、五缘湾、蔡塘改造等重点市政建设项目。2007年,该公司换发金融许可证,成为当时全国首批取得新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重新登记后,该公司根据信托业“一法两规”,依照现代企业模式,以“稳健”为核心,逐渐剥离固有资金中非金融股权投资,加强金融股权投资,作为主要发起人筹建南方基金,参股申银万国证券,入股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该公司大力发展信托业务,逐渐形成以融资业务为支撑,股权信托、证券信托为两翼的业务格局,并构建以厦门为中心,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成都、无锡多地为重点的全国性业务布局。立足改革前沿锻造新型资产与财富管理品牌,2012年末,厦门国际信托完成股权变更。控股股东厦门金圆集团肩负着建设运营两岸金融中心、丰富提升金融资产价值、开拓创新产融投资模式、促进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在监管政策的指引与控股股东的战略框架下,厦门国际信托加强创新研发,探索两岸合作,优化机构布局,丰富产品条线,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目前,该公司已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同业拆借、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企业债券承销等业务资格。业务品种已囊括融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权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家族信托、公益信托等,可根据客户风险偏好,量身打造全方位的信托解决方案。该公司控股的福建地区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2月开业运营, 其发行的首支混合型公募基金募集超10亿元,创下近年新成立基金公司发行的、首支投向于股票市场公募基金的最大规模。

  在成立30周年来临之际,厦门国际信托再获股东7亿元战略性增资,注册资本达到23亿元,净资产超过30亿元,并喜迎乔迁,正式入驻厦门金融中心大厦。

  未来,该公司将充分依托股东资源,按照控股股东战略规划,顺应经济“新常态”,把握区域改革发展政策契机,发挥信托横跨货币、资本、实业的机制优势,立足厦门、幅涵海西、服务全国,锻造全方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专业品牌。

业务亮点厦门国际信托支持重点项目发展

  1 厦门国际信托发行的“鹭岛风华成长型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属于福建省首个中长期中小企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特色在于政府的积极引导,由财政、信托、担保和社会投资者共同搭建参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为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模式和服务模式,符合了监管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

  2 上世纪90年代,该公司受市政府和海沧管委会的委托,负责建设海沧台商投资区生活一期工程,并周转资金1500万元,用于海沧生活区一期工程建设计划。此后,陆续支持了海沧港区码头、海投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3 厦门环岛路三期项目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的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002年,该公司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厦门环岛路三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助力厦门建立“国际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4 2003年,该公司发行“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厦门环东海域旅游道路建设。

  5 近年来,该公司发行五缘湾土地收益权信托项目,募集信托资金9.46亿元,由厦门市财政局统筹使用于五缘湾地块的市政基础建设。

  6 该公司发行信托计划,用于集美新城区、集美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人物声音

厦门国际信托承办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业务培训会。

抢抓新机遇 做强做大信托业务

许晓曦(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0年风雨嬗变,30年跨越成长。作为国内知名的厦门本地唯一法人信托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伴随着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而不断成长壮大。从最初的特区筹资窗口发展成为如今业务遍布全国的信托公司,厦门国际信托为政府和企业带来了上千亿元的融资,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近300亿元的投资收益,为社会累计贡献了40多亿元的利税,凸显了国有信托公司的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

大使命 大创新 大发展

  30年前,为加快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厦门国际信托的前身“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应运而生,成为厦门经济特区唯一的对外筹资窗口,肩负“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改革使命。多年来,厦门国际信托为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民生工程等提供了大量资金,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进入21世纪,国内信托行业开始整合,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此后厦门国际信托迅速走上专业经营信托的发展快车道,逐渐形成融资业务为支撑,股权信托、证券信托为两翼的业务格局,并构建了以厦门为中心,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成都、无锡多地为重点的全国性业务布局。

新股东 新跨越 新篇章

  3年前,为更好地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厦门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7月28日成立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赋予“建设运营两岸金融中心、丰富提升金融资产价值、开拓创新产融投资模式、促进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并于2012年完成厦门国际信托的股权划转,厦门国际信托正式成为金圆集团的重要一员。随后金圆集团加大投资力度,先后两次对厦门国际信托增资,使其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加到23亿元,净资产超过30亿元,资产规模和资本实力都显著提升。这两次增资不仅满足了厦门国际信托业务扩展的需要,为厦门国际信托增强实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彰显了金圆集团支持厦门国际信托跨越发展的态度和信心。

  如今,金圆集团正秉承“责任、开放、创新、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做强做大国有金融资产,促进厦门金融行业健康高效成长,将打造涵盖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租赁、担保、典当、金融服务、资产管理等在内的金融业务板块,成为创新的产融投资集团。作为金圆集团的重要成员,厦门国际信托同时也肩负着优化提升信托品牌、加速推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使命。

  一方面,厦门国际信托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先行先试各项金融改革举措,在两岸金融合作和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厦门国际信托要按照监管要求,继续练好内功,不断拓展新业务,加速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

  当前,正迎来中央支持福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厦门正不断深化经济改革,加快推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力争将金融业打造成为千亿产值产业链。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圆集团提前谋划,积极应对,抢抓机遇,主动融入中央和省市的重大改革战略,完成新三年战略规划编制,为旗下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希望厦门国际信托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创新驱动,稳健经营,做大资产规模,跻身全国信托业的前列。

脚踏实地 信托路任重道远

李自成(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十年之于人的一生,就是从襁褓中的嗷嗷待哺,经垂髫的蹒跚学步,历束发弱冠的意气莽撞,至而立的内敛稳重。厦门国际信托三十年前诞生于美丽的鹭岛,作为经济特区筹资的窗口而生,与金融改革探索同进退,依经济发展与社会需求而变革,逐渐形成了“稳健、创新、诚信”的经营风格,明确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

善事利器,足强迹远

  信托,因信任方托付,依“信用”而立足。信托公司只有在完备的制度框架基础上,才能不负所托,走得久,行得远。我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以受益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有效保障各方权益;始终以“风险控制”为内控机制的核心,建设与业务模式、经营目标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强调“严谨”是从业的必备素质,持续开展各项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与专业水平。

博观约取,厚积薄发

  作为唯一能横跨货币、资本、实业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业务可涉及领域众多,可合作对象庞大。得益于三十年的稳健成长,公司拥有大批执业经验丰富的资深信托专家,同时,公司注重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强理论构建。从业团队理论实践复合的特点,使得公司能够在市场的“汪洋”中精准定位,严筛项目、优选合作对象,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脉搏。目前,公司已形成融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成熟产品条线,并开展特定目的信托(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公益信托等创新试点。

修身齐业,惠民利天下

  作为国有企业,公司在对自身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业务能力精益求精的同时,亦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汇集资金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重阳节慰问、牵手福利院等公益活动的方式,传播金融信托知识,关爱弱势群体,提升企业员工的责任意识。

  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说,这三十年,是厦门国际信托萌芽、探索、稳定、成长的三十年,但放到国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这三十年,又恰是中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十年。信托业从无到有,定位从模糊到明确实属不易。

  自“一法两规”颁布以来,在广大委托人和各界朋友的长期支持下,厦门国际信托始终紧跟政策及监管导向,开拓创新,稳健经营,服务实体经济与社会建设。2012年末,我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厦门金圆集团,集团肩负着建设运营两岸金融中心、丰富提升金融资产价值、开拓创新产融投资模式、促进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在集团的战略框架下,我司将加强自主创新,稳健运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立足厦门、幅涵海西、服务全国,做值得信赖的财富管理人。

业务板块

厦门国际信托向海内外客户展现专业的公司形象。

1证券投资信托(结构化+管理型)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目前投资厦门国际信托优先级信托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7%-9%之间。

管理型证券投资信托(阳光私募)

  管理型证券投资信托即阳光私募型证券投资信托,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按委托人指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一般设有委托人书面指定的投资顾问。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委托人的资金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合规运用。自2006年设立第一只证券投资类阳光私募基金以来,厦门国际信托目前已有约40支该类产品。2融资类信托

  融资类信托指将受托资金(或资产)以融资(如贷款、融资租赁等)的方式借给资金(或资产)需求方。常见的模式如信托公司与融资企业协商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资金。融资信托主要投资于大中型国企、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优质工商业、房地产行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3股权投资信托

  股权投资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信托给厦门国际信托,由厦门国际信托代其投资特定目标公司股权并进行管理和处分。PE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是厦门国际信托创新业务的主攻方向,公司已运作成功多个项目,投资者均获得了良好收益,目前仍有数个项目正准备推出。

  股权投资信托的优势是:满足私密要求,委托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所投资公司股东名册上;利用信托公司专业投资能力,满足投资者承担高风险以期获得高回报的投资需求;投资结构化股权项目的优先受益权人,除了每年将获得稳定的预期收益外,信托终止时还可以享有一定的投资超额收益。4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就是专门针对财富传承推出的信托业务。厦门国际信托非常重视家族信托业务的开展,成立专设部门推进该项业务,现阶段正与多位高净值人士洽商成立家族信托。

该业务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产安全隔离。在现实中,个人和家族企业的财产通常无法清晰界定。当企业面临债务纠纷时,个人资产往往也成为债务追偿的对象。通过家族信托,债权人将无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并且受益人以外的自然人也无法通过法律诉讼来争夺遗产。

  2、家族治理及企业传承。家族信托由专业机构受托管理家族财产,实现家族股权的平稳转移和管理,良好的投资收益保证后辈衣食无忧。

  3、财富灵活传承。家族信托可根据委托人实际需求灵活约定信托条款,进行财产处置,比如约定受益人必须“结婚”或“取得学位”才能获取收益。5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慈善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和其他的公益形式特别是公益法人相比,公益信托具有一系列的制度优势。一是公益信托无需经过法人固有的程序即可设立,也无需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和人员运营,设立和运营成本较低。二是灵活性强,能实现委托人个性化需求。三是安全稳定,公益信托设立以后不因各种情况,如受托人、委托人的消亡而终止,从而能够确保稳定地实现公益目的。6特定目的信托

  厦门国际信托拥有“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我市唯一一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能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成一个资产池,并通过一定的结构重组与信用增级,发行以该资产或资产组合为支撑的证券。对发起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投资者则获得了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也较一般信托产品具有更强的流动性。7其他财产类收益权信托

  目前,厦门国际信托还有其他财产类收益权信托业务。比如物业收益权信托和租赁收益权信托,即是委托人将存量的持有性、出租性物业或其他财产自身日常产生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收入等稳定的现金流作为前提,发行财产收益权受让信托,将相应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并取得相应对价实现投资或融资目的,或者将受益权抵押进行债务融资,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目的或投资方向加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