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天全县委宣传部获悉,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该县征兵办于近日发布公告,决定拟聘用廉洁征兵监督员6名。
拟聘用廉洁征兵监督员对象为:县级人大代表2名、县级政协委员1名、高级中学教职员工1名、应征青年家长或离退休干部1名、退伍军人或热心群众1名。此外,公告还明确,廉洁征兵监督员必须同时具备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热心服务、清正廉洁,并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等条件。
此次聘用主要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县征兵办综合遴选方式产生。其中,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办负责推荐,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办负责推荐,高级中学教职员工由教育部门负责推荐,其他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进行。应征青年家长、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和热心群众自愿报名的,需将个人资料传至邮箱(邮箱地址:25592417@qq.com),或将申请表交至县人武部(联系电话:0835—2333120)。县征兵办将于12月25日前完成推荐和报名人员审核和公布,并于12月31日前联合军、地相关部门考察后选定。
廉洁征兵监督员职责包括四个方面。根据征兵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征兵办报告。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的意见建议,核实相关情况;与县纪委、县征兵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参与跟踪检查。结合应征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新兵交接等关键环节,与县人武部纪委或县征兵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不定期对征兵工作开展情况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廉洁征兵中存在的问题。
天全县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廉洁征兵监督员选定后,将由县征兵办发给聘用证书和制式工作证,聘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廉洁征兵监督员工作经费,将一并纳入征兵工作经费统筹。原则上,廉洁征兵监督员属自愿、兼职型社会公益岗位,无工资、无差旅费等福利待遇,但在参加县征兵办组织的明察暗访时,可根据实际给予误餐、通信和交通补助。
记者 孙振宇